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各班级学生评议工作小组民主评议,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评审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最终确定获得先进班集体2名、优秀学生标兵3名、优秀学生干部43名、优秀学生43名、学习进步43名奖学金的班级与学生进行公示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6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于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院党总支书记反映。
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:0719-8126276
党总支书记:田书记
生态环境学院
2024年11月14日